各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住建部、省建设厅及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保障性住房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自检自查,落实安全责任
结合保障房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开展隐患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月”期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特别是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治。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真正消除,达到整改预期目标。
(三)搞好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观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及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引导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综合协调有关工作事项。
组 长:李柏杨
副组长:王家志 尹跃龙
成 员:工程一科 工程二科 工程三科 质监科
(二)精心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回头看”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开展预防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活动。
(三)认真总结报告
各施工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中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以纸制版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保障办质监科,电子邮箱:bzfbzjk0006@163.com。